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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宁德市是否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处罚致敬?真的!4个包装可选
公众微信朋友圈截图
王小姐,福建宁德市民,因骑电动车未戴安全帽被交警拦下。为了逃避惩罚,她在微信上发了这样一个朋友圈,等着28个赞收齐再发布。
非法公民登记信息并选择处置方式
记者从福建省宁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吴丽婷中队了解到,为改善交通秩序,引导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该中队广播电视亭宣传教室近日正式开放,针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乘客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创新“四位一体”的违法处置方式。
市民骑电动车不戴安全帽
“非机动车驾驶人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的,除了批评教育外,还可以将其交通违法行为上传至微信朋友圈,收集28个赞的免于处罚。当然,如果违法司机不愿意在朋友圈暴露自己,也可以自由选择担任交通志愿者,参与路口劝导,学习观看交通法规的视频,或者依法接受各种‘套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吴丽婷中队队长江林说。
据悉,这种“4选1”的非法处置方式是:
1.朋友圈赞:向微信朋友圈发布规定内容或编辑相关内容,收集28个赞,收集截图,定期在墙上宣传;
2.参与交通疏导:在路口参与交通疏导15分钟;
3.流量视频学习:观看流量推广视频30分钟;
4.接受违法处罚:当场对违法者处以罚款。
适用于这种“四取一”非法处置方式的违法行为包括:
1.骑摩托车时不要戴安全帽
2.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灯(红灯)
3.行人不在人行道上行走
4.行人不走人行横道就穿过高速公路
5.人行横道隔离设施
6.逆向驾驶电动自行车
7.驾驶电动自行车不遵守交通信号规定(闯红灯)
8.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的
在宣传教室努力学习的市民和教书的警察。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福建频道
编辑黄品超
流程编辑刘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