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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打击抬高房价 禁止囤积房产 增加销量等
新京报(记者袁秀丽)1月22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合肥市委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合肥市公安局、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合肥市民政局联合发布《关于严厉打击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切实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告》(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哄抬房价、囤积房产、增加销售。
通知称,近日,合肥市个别小区业主擅自成立所谓“房价指导委员会”,并通过微信群等社交平台发布集体涨价评论,涉嫌恶意炒作房价。这种行为严重背离了中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立场,对合肥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产生了负面的社会影响。
为此,通知提出,对涉嫌煽动集体涨价、恶意炒作房价的业主,要及时接受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约谈;房产管理等部门暂停相关二手房网上签约手续,并采取限制其买卖房屋等措施。未经民政部门法定程序登记,擅自以住房价格指导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经核实后,民政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但网络平台发布虚假房屋信息、虚假房价等信息,恶意哄抬房价的,由网络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通知要求,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为房屋买卖双方提供专业意见和合理建议。严禁房地产中介机构参与恶意炒作房价或代理涉嫌恶意炒作房价的房屋。禁止房地产经纪机构公布尚未交付或者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信息。禁止房地产中介机构发布虚假上市信息。房产管理部门将取消参与哄抬房价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网上签约权限,将其列入行业“黑名单”。
此外,通知还规定,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哄抬房价。对囤积居奇、增加销售额、强行搭售等违法行为,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新京报记者袁秀丽
编辑吴昕校对李世会